關於山地的問題,建議教育廳,今後對於山地的特別加級,特別的經費以及特別的補助,在原則上不要做得假平等,要顧及實際需要,現在有許多事情我看是假平等,譬如山胞學童每月補助二元文具費,這兩元在生活程度高的今天對窮人有何助益?又譬如山地校長及教員的待遇,其加級都是象徵性的,有名無實,如果能把山地待遇顧及實際問題,增加高些,這樣才能鼓勵人才下鄉,還有各種獎助金之類,亦多多少少,有點假平等的主義,變成分贓式的,對這方面應該「獎助有功,濟助貧窮」,?正需要的給他,至於不需要,或雖需要而不做正當用途的,我們就該避免,在這原則之下發出去的錢才有意義,同時政府發出去的錢應該好好的監督,常常派員去查其帳目,為了使政府有限的經費做有效的使用,建議教育廳應加?管理。